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主治疾病:胰腺瘘,巴贝虫病,梨浆虫病,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生产厂商:大同长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33
药物相互作用
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 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