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红霉素软膏
主治疾病:石油、煤焦油、页岩油及其分馏产物所致的皮肤病,疖,疖病,毛囊炎,包皮炎,慢性唇炎,慢性非特异性唇炎,蚂蚁叮咬,耳疖,雪盲,电光性眼炎,火眼,急性结膜炎,眼烧伤,颅内转移瘤,颅内转移性肿瘤,
生产厂商: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717
本品主要成份为红霉素,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铅管包装,1%,每支10g。
1. 与氯霉素及林可霉素有拮抗作用,应避免合用。2.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对红霉素过敏者禁用。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避光,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