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聚甲酚磺醛溶液
主治疾病:子宫脱垂,阴虱病,宫颈糜烂,宫颈炎,乳腺炎,急性化脓性乳腺炎,尖锐湿疣,齿龈炎,口腔溃疡,宫颈息肉,肛门尖锐湿疣
生产厂商:Nycomed Deutschland GmbH
批准文号:H20100077
聚甲酚磺醛。
溶液
10ml。
聚甲酚磺醛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1. 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 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牙釉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 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 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 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 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 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 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 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