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硫酸核糖霉素

注射用硫酸核糖霉素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5.5
规       格: 0.5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注射用硫酸核糖霉素

主治疾病:蜂窝组织炎,沙眼衣原体结膜炎,破伤风,气性坏疽,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急性扁桃体炎,百日咳,梅毒,白喉,炭疽,支原体肺炎,扁桃体炎,蜂窝织炎,结膜炎,肺炎,肠炎,沙眼,咽炎

生产厂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767

主治功能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 淋球菌感染。8. 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9.空肠弯曲菌肠炎。10.百日咳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糖酸红霉素。

形状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规格

0.5g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2. 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3. 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4. 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5. 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6. 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7. 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8. 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储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