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剂量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小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 />
博思清

博思清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1.0)
参考价格:¥130
规       格: 5m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药品名称:博思清

主治疾病:妄想症,妄想,精神分裂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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