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甲硫酸新斯的明
主治疾病:重症肌无力
生产厂商: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691
本品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1mg。
本品可致药疹,大剂量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严重时可出现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1.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 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 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1. 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 请咨询医生。3. 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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