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石杉碱甲
主治疾病:痴呆,重症肌无力
生产厂商: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577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另外本品亦用于重症肌无力的治疗。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0.4mg。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无明显不良反应,但剂量过大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一般可自行消失,严重者可用阿托品对抗。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慎与碱性药物配伍。本品为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按上述用法与用量使用或遵医嘱。不良反应明显时可自行减量。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