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石杉碱甲片
主治疾病:格斯特曼综合征,传染性痴呆病,格-斯二氏综合征,格斯特曼-施特劳斯纳综合征,格斯特曼综合症,单发脑梗死性痴呆,单发性脑梗死痴呆,老年人血管性痴呆,老年血管性痴呆,血管性痴呆,脑血管性
生产厂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豫中制药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156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
本品为白色片。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0.05mg×8片×3板。
尚不明确。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