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维生素C
主治疾病: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铁中毒,坏血病,单纯性紫癜,营养不良,创伤,烧伤,紫癜,结核,腹泻,毛细血管扩张性环状紫癜,克山病,老年性紫癜
生产厂商: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275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
注射剂
模制瓶,0.25g。
1. 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 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 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 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 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 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7. 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1.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昏厥。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 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 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 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 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 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6) 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 半胱氨酸尿症。 (2) 痛风。 (3) 高草酸盐尿症。 (4) 草酸盐沉积症。 (5) 尿酸盐性肾结石。 (6) 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8) 血色病。 (9) 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10) 镰形红细胞贫血。 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避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