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卡波姆眼用凝胶
主治疾病:干燥性角膜结膜炎、干眼病
生产厂商: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H20060023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化学名称:卡波姆 化学结构式: — (CH2-CH) m — (XM) n---COOH 分子式: (C3H4O2) m — (C14H24O4) n 分子量:约为4百万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的凝胶。
10g:20mg(0.2%)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 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 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 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 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于25℃或以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