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四环素眼膏
主治疾病:包涵体性结膜炎,游泳结膜炎,新生儿包涵体性脓漏眼,沙眼,颗粒性结膜炎,砂眼,衣原体性结膜炎,粟疮,结膜炎,角膜炎
生产厂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942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分子式:C22H24N2O8分子量:444.44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2.5g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尚不明确。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