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奥氮平片
主治疾病:妄想症,妄想,偏执狂,精神分裂症,意向倒错
生产厂商: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688
本品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例如:妄想、幻觉、思维障碍、敌意和猜疑)和/或阴性症状(例如:情感淡漠、情感和社会退缩、言语贫乏)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治疗。奥氮平亦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常见的继发性情感症状,对于取得初步疗效、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奥氮平可有效维持其临床症状的缓解。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氮平。
白色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黄色至黄色。
5mg*14s
P450细胞色素异体,特别是CYP1A2,的抑制剂和诱导剂分别可延缓和缩短奥氮平的清除率。吸烟和卡马西平可增加奥氮平的清除率。下列药物和单剂量奥氮平合并用药,未见代谢抑制:丙米嗪及其代谢产物去甲丙米嗪、华发令、茶碱或安定。奥氮平和锂盐、双环哌丙醇合并用药时没有交互作用。单剂量含铝或镁的抗酸剂、西米替丁对奥氮平的生物利用度没有影响,而合并使用活性炭可降低奥氮平的生物利用度50~60%。
奥氮平不良反应少,很少出现运动障碍。奥氮平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嗜睡和体重增加。偶见用药初期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和AST的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不伴临床症状。罕见催乳素水平升高,并且绝大多数患者无须停药激素水平即可恢复至正常范围。其它很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便秘、口干、食欲增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周水肿和体位性低血压。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 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 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 3. 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 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 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 6.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和窄角性青光眼患者。
奥氮平可引起嗜睡,从事危险作业时应谨慎。若和酒精同服,可使奥氮平的镇静作用增强。患者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应减药或停药。若出现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NMS)的临床表现(如:高热肌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应立即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
避光,15~30℃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