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复方猴头颗粒
主治疾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生产厂商: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208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5gx9袋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
密封,置阴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