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复方猴头颗粒
主治疾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生产厂商: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531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5g*12袋
如与其他药物同用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尚不明确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
密封,置阴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