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丁二酸洛沙平胶囊
主治疾病:精神分裂症
生产厂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276
精神分裂症
2-氯-11-(4-甲基-1-哌嗪基)二苯并〔b,f〕〔1,4〕氧氮杂卓二酸盐
片状
34mg×20粒
丁二酸洛沙平可另加速苯妥英的代谢,当两种药物合用超过3个月时可致苯妥英血浆水平达不到治疗浓度。丁二酸洛沙平增加巴比妥酸盐类、麻醉止痛、抗组胺和其他抗精神病等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暂无
16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暂无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