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螺内酯胶囊
主治疾病:假麦格综合征,假麦格综合症,假性梅热综合症,等渗性脱水,限制型心脏病,蛋白丧失胃肠综合征,蛋白丧失性胃肠病,蛋白漏出性胃肠病,渗出性胃肠病,脚气病,维生素B1缺乏病,硫胺素缺乏病,缩
生产厂商: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355
主要成份为螺内酯。
本品为白色片。
20mg×100粒。
1. 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能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而拮抗本药的潴钾作用。2. 雌激素能引起水钠潴留,从而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3.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且合用时肾毒性增加。4. 拟交感神经药物降低本药的降压作用。5. 多巴胺加强本药的利尿作用。6. 与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合用,利尿和降压效果均加强。7. 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加,如含钾药物,库存血(含钾30mmol/L,如库存10日以上含钾高达65mmol/L),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和环孢素A等。8. 与葡萄糖胰岛素液,碱剂,钠型降钾交换树脂合用,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减少。9. 本药使地高辛半衰期延长。10. 与氯化铵合用易发生代谢性酸中毒。11. 与肾毒性药物合用,肾毒性增加。12. 甘珀酸钠,甘草类制剂具有醛固酮样作用,可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
1. 常见的情况有、(1) 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 少见的情况有、(1) 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 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 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 罕见的情况有、(1) 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 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 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 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1. 下列情况慎用。(1) 无尿。(2) 肾功能不全。(3) 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 低钠血症。(5) 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 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 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 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 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停药。5. 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 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 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2) 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