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主治疾病:颅脑外伤后综合症,颅脑外伤后遗症
生产厂商:辽宁卫星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005
本品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注射剂
40mg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偶有发热﹑皮疹,停药后消失。 2.极少数病人出现一过性轻度谷丙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 3.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严禁静脉推注。 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癫痫患者慎用。 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密封,置阴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