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水痘减毒活疫苗
主治疾病:水痘
生产厂商: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00001
1.接种对象:年龄为1 2个月龄以上的水痘易感者。全年均宜接种。 2.作用与用途:本疫苗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一带状疱疹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3.免疫程序和剂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1.有效成分:水痘减毒活病毒。 2.辅料:蔗糖、明胶、谷氨酸钠、L-精氨酸、尿素、葡萄糖、氯化钠、人血白蛋白。 3.疫苗稀释剂:灭菌注射用水。
注射剂
0.5ml/人份/瓶,本品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水痘活病毒不低于3.3lgPFU。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常见的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 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罕见不良反应: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下列患者禁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麻疹,风疹和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避孕3个月。
贮藏于冰箱中(2-8°)不能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