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维A酸乳膏
主治疾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生产厂商: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83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主要成份:维A酸。
乳膏剂
20g:20mg
与肥皂、清洁剂、含脱屑药制剂(如过氧苯甲酰、雷琐辛、水杨酸、硫磺)、含乙醇制剂(如剃须后搽洗剂)、异维A酸等共用,可加剧皮肤刺激或干燥作用。
皮肤粘膜干燥、消化道反应、头晕及关节痛﹐停药后消失。
1.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4.眼部禁用。
1.服用本品后需监测肝功能,血脂。 2.不能与四环素及维生素A同时使用。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