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拉克替醇散
主治疾病:肝性脑病,慢性便秘,便秘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258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主要成份、拉克替醇。
散剂
10g(以C12H24O11·H2O计)
1.拉克替醇一般不能与促钾排泄药物(如噻嗪类利尿剂,皮质类固醇. 两性霉素等)合用,本品会促进这些药物的作用。糖甙类药物通过增加钾排出使强心甙类药物作用增强。 2.不能同时服用胃酸中和剂和新霉素。这些药物会阻滞本品对肠腔内容物的酸化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胀气、 腹部胀痛和痉挛,易发生于服药初期。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 肠鸣和搔痒。 3.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 呕吐、头痛、头晕等。
1.本品在结肠发挥作用,肠道不通畅(肠梗阻. 人造肛门等)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2.半乳糖不能接受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可能会出现不易察觉的半乳糖血症(一种罕见的遗传代谢病),故应禁用本品。
1.当出现胃肠道可疑的病变或症状. 不明原因的腹痛或出现便血,应立即停服本品。 2.水和电解质紊乱患者及腹泻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结肠粪积(便结)患者应先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治疗。 3.出现腹泻(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通常是拉克替醇服用过量的症状。此时应减少服用剂量。应确定一个避免出现腹泻的适宜剂量(参见【用法用量】)。使肝硬化患者一日出现两次软便。治疗初期就出现水和电解质平衡紊乱的病例应予停药。 4.如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恶心,可在就餐时服用。 5.若服用本品一周仍未排便,应向医生咨询。自己服药时间不要超过四周。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