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盐酸乙胺丁醇片
主治疾病:掌指骨结核,脊椎结核并发截瘫,长骨骨干结核,尿道结核,男性生殖系结核,男性生殖系结核病,男性生殖系统结核,涎腺结核,楚尔盖分枝杆菌感染,斯塞格分枝杆菌感染,并发截瘫的脊柱结核,Poncet综
生产厂商: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299
盐酸乙胺丁醇。
本品为白色片。
铝塑包装,每片0.25g,15片/板,/4板/盒。。
1. 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不良反应。2. 与氢氧化铝同用能减少本品的吸收。3. 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
1. 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 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 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的参考文献。
1. 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2. 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3. 治疗期间应检查:(1) 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 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4. 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5. 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6. 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