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尔达

抚尔达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谊制药总厂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8.2
规       格: 0.3克×20片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布洛芬缓释片

主治疾病:中度疼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发热,腰肌纤维织炎

生产厂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谊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627

主治功能

1.本品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2.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化学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形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

规格

0.3克×20片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储藏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