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塞利洛尔片

盐酸塞利洛尔片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35
规       格: 50m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盐酸塞利洛尔片

主治疾病:轻度高血压,中度高血压

生产厂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108

主治功能

本品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塞利洛尔。

形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膜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规格

50mg

药物相互作用

1.与肾上腺素能神经元阻断药如利血平合用时其作用相加,有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和心动过缓甚至出现眩晕和晕厥. 2.维拉帕米和β-阻滞剂都能减慢房-室传导,抑制心肌收缩力,但作用机制不同,当从维拉帕米换服本品或从本品换服维拉帕米时,应有停药期.如果需要连续给药,开始时应使用心电图监护.已有传导异常的患者不应两药合用.

不良反应

1.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困倦﹑嗜睡及恶心,一般反应轻微 2.偶见心悸﹑震颤,通常无需停药 3.罕见抑郁症及过敏反应.如果出现支气管痉挛﹑皮疹等与β-阻滞剂有关的副反应时应停药.

禁忌

1.窦性心动过缓者及严重心动过缓者禁用。 2.继发于肺动脉高压的右心室衰竭者禁用。 3.Ⅱ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4.心源性休克及严重心衰者禁用。 5.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能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两周者禁用。 6.哮喘急性发作期禁用。 7.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的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慎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3.支气管痉挛患者慎用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6.建议在大手术前几天停用本品。 7.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8.心绞痛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长期服用本品时,忽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心绞痛加重和心肌梗死。 9.因此,对于类病人,应在1~2周内在严密监测下逐渐减量,直至停止服用。

储藏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