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Ⅲ)
主治疾病:肝性脑病,高氨血症
生产厂商:三菱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031
肝性脑病(亚临床、Ⅰ级、Ⅱ级),高氨血症。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500ml含L-异亮氨酸 4.600gL-亮氨酸 4.725gL-醋酸赖氨酸 1.975gL-甲硫氨酸 0.220gL-苯丙氨酸 0.150gL-苏氨酸。
注射剂
500ml:37.925g(总氨基酸)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过敏:罕见发疹样过敏反应,如发生应中止给药。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等症状。 3.循环系统:偶见胸部不适、心悸等症状。 4.糖代谢:偶见低血糖症状。 5.大量快速给药可引起酸中毒。偶见一过性血氨值的上升。 6.其他:偶见乏力、头晕、畏寒、发热、发汗以及给药部位疼痛等症状。
严重肾功能障碍或非肝功能障碍导致的氨基酸代谢异常患者禁用。
1.重度酸中毒患者和充血性心功能衰竭患者慎用。 2.本品中含100mEq/L的醋酸根离子,大量给药或与电解质并用时应注意电解质的平衡。 3.给予本品可能会引起血氨浓度上升,若同时出现精神、神经症状的恶化,必须中止给药,或改用其它方法。 4.有结晶析出时,应温热至50~60℃溶解后,放冷至接近体温后再使用。 5.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不澄明时不得使用。 6.本品应一次用完,残液不得再次使用。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