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小儿咳喘灵泡腾颗粒
主治疾病:小儿咳嗽
生产厂商: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340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喘有痰,气促。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颗粒剂(泡腾)
每袋装2g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