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复方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混悬型)
主治疾病:支气管哮喘,心脏骤停,房室传导阻滞,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
生产厂商: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3690
1.支气管哮喘,适用于控制哮喘急性发作,常气雾吸入给药,作用快而强,但持续时间短。 2.心脏骤停: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如溺水、电击、手术意外和药物中毒等引起的心跳骤停。必要时可与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伍用。 3.房室传导阻滞。 4.抗休克,可用于心源性休克和感染性休克。对中心静脉压高、心输出量低者,应在补足血容量的基础上再用本品。
本品为盐酸异丙肾上腺素与愈创木酚甘油醚的混悬型气雾剂。
气雾剂
复方
1.与其他拟肾上腺素药有相加作用。 2.三环抗抑郁药可能增强其作用。
常见心悸、头痛、头晕、喉干、恶心、软弱无力及出汗等副作用。
高血压、甲亢病人慎用。
1.在已有明显缺氧的哮喘患者,用量过大,易致心肌耗氧量增加,易致心律失常,甚至可致室性心动过速及心室颤动。 2.成人心率超过120次/分,小儿心率超过140~160次/分时,应慎用。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嗜铬细胞瘤及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3.舌下含眼时,宜将药片嚼碎,含于舌下,否则达不到速效。 4.过多、反复应用气雾剂可产生耐受性,此时,不仅β受体激动剂之间有交叉耐受性,而且对内源性肾上腺素能递质也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加重,疗效降低,甚至增加死亡率。故应限制吸入次数和吸入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