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甲巯咪唑片
主治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生产厂商:德国默克公司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00528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 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 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用放射性131碘治疗者 4、手术前准备 5、作为131碘放疗的辅助治疗。
甲巯咪唑
10mg*50片
较多见皮疹或皮肤瘙痒及白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能致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罕致肝炎、间质性肺炎、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少见致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因子Ⅶ减少。
尚不明确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 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 3. 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