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金莲清热颗粒(无糖型)
主治疾病:外感热证,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
生产厂商: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68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颗粒剂
每袋装2.5克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