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帕沙星颗粒

司帕沙星颗粒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暂无
规       格: 0.1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司帕沙星颗粒

主治疾病:痤疮,毛囊炎,胆囊炎,附件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炎,中耳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乳腺炎

生产厂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344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司帕沙星。

规格

0.1g。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含有铝﹑镁﹑铁的抗酸剂合用时,可降低本品的吸收,从而降低疗效。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上腹部不适、软便、腹泻、腹胀、便秘、血便、口腔炎等。 2.过敏反应(含光敏感反应):如皮疹、发热、局部发红、水肿、瘙痒、水疱、红斑、充血等。 3.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昏、烦燥、失眠、痉挛、震颤等。 4.实验室检查:GOT、GPT、ALP、LDH、r-GPT、BUN、血肌酐及总胆红素升高,也可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白血球、红血球、血红蛋白和血小板降低等;国外有QT轻度延长的报告。 5.其他:偶见肌腱炎、伪膜性肠炎、间质性肺炎、休克、过敏综合症(呼吸困难、浮肿、声音嘶哑、潮红、瘙痒症等)、眼粘膜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低血糖、麻木感、不舒服感、疲倦感等。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光过敏者禁用或慎用。 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过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局部发红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 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不齐﹑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以及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 6.高龄者慎用本品,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 7.同依诺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一样,本品与非甾体抗炎药(如联苯丁酮酸﹑丙酸衍生物等)合用时,有引起痉挛的罕见报告。

储藏

密封、遮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