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聚甲酚磺醛溶液
主治疾病:子宫脱垂,阴虱病,宫颈炎,口腔炎,阴道炎,烧伤,细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乳腺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褥疮,尖锐湿疣,外阴瘙痒,宫颈糜烂,宫颈息肉
生产厂商: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277
聚甲酚磺醛溶
本品为红棕色至深红棕色的液体。
每瓶10ml,36%(g/g)
聚甲酚磺醛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牙釉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