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硝酸益康唑溶液
主治疾病:体癣,念珠菌病,足癣,花斑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
生产厂商: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119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