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

二级甲等

第一执业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平遥路80、100号”;第二执业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834号”;第三执业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20号八楼E、F、G室(地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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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简介:

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是区属“二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是集精神卫生医疗、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医院,由南北2个院区组成,分别位于康定路834号(南院区)和平遥路80号(北院区),总占地面积约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714平方米,核定床位216张,开放床位710张,核定编制211人,承担了全区110万居民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复原闸北、静安两区“撤二建一”,设立新静安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卫计委指导下,原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原闸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两院组建新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南院),1964年9月,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为主,区民政局和卫生局配合,在康定路945号建立静安区精神病收容管理所,面积150平方米,收容病人20名;1965年9月静安区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静安区精神病管理站(1968年更名“静安区精神病防治站”),设床位65张,地址愚园路507号;1970年并入静安区中心医院,成为该院的精神科病房;1975年从中心医院划出,重新恢复“静安区精神病防治站”;1984年更名为“静安区精神病防治院”;1994年搬迁到光复西路1347号,更名为“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成为上海市二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1997年医院搬迁至昌平路730号,面积2000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115张;2004年南院挂牌“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2007年搬迁至现址。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北院),始建于1964年,其前身是位于光复路607号的“区公安局精神病收容点”,设置简易床位36张;1967年更名“闸北区精神病防治站”, 设置床位56张,医护人员仅9名;1979年搬迁至普善路247号,更名为“闸北区精神病防治院”,占地面积2027平方米,建筑面积3092平方米,核定床位146张,编制89人,设三个病区;1999年搬迁至原平路515号过渡;2004年挂牌“闸北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2004年正式搬迁至现址。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医院正在不断地发展。2006年,承接上级指令性任务,北院区开设了“美沙酮药物社区维持门诊”;在2010年世博会期间,对北院区病区进行改造扩建,增收急性重症患者,同时获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支持,新建了2040平方米的新门诊楼;2015年,在胶州路422号新建独立心理咨询门诊部(心灵驿站)。医院现有职工201名,其中卫生技术专业人员174名,医生44名、医技23名、护士107名;高级职称9名,中级职称70名。医院精神科门诊开展项目包括普通精神科、神经症、儿童和老年精神疾病、心理咨询、以及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住院部共开设9个病区,负责急性及重症患者的收治等;医院还承担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实施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指导社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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