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同学时猝死,家长拉条幅投诉学校,后果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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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在河南某校园七年级内部,3名学生正围着1名同学殴打,监控中发现他们将这名被欺凌的同学逼进角落,随后3名同学中的其中1名先动起手来踢打对方。

被打的同学也有还手,还是寡不敌众被打倒在地,但这时候先动手的学生反而徐徐后退了两步不久后也躺在地上直接猝死了。打人的同学死后事件仍未结束,其家长径直到校园拉起横幅维权,“冤,还我孩子命来…”

校园欺凌现象何时能止?


不知道读者们对这件事情怎么看,打人的学生是不是被打到“死穴”了?有理无理,学校该不该负责任等,似乎已经不是重点,关键的是校园欺凌现象何时能止。

以强制的力量向师生实施暴力并达到伤害的行为就叫作“校园暴力”,为什么学校屡屡出现校园暴力,这与他们的心理教育有很大关系。

事件一:

某学院10名学生为了手机在宿舍连续殴打同学近两小时直到殴打致昏迷不醒,送院后不治死亡。

心理研究者认为,攻击是人潜在的本能,一切攻击行为都是潜在的攻击本能精神能量的流露,是人生下来就有的,与生俱来无可避免。他们认为挫折是给后面的攻击行为提供唤醒与预备;

当人体有这种身体不适与消极心境,挫折或侮辱会加强人体攻击行为。不过总的来说出现暴力行为或攻击行为与不良环境影响有关,在此环境下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们通过学习掌握这些内容。

事件二:

某学校一名男生A与同班某名男生B交恶,然后A追求多年无果的同班女生与死者B成为男女朋友后,A就将B杀害了。

《嫉妒与社会》中作者赫尔姆特.舍克提到“嫉妒已经涉及到人们生活中,它是一个核心问题,当两个人互相进行对比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潜移默化的诞生。”因为严重的嫉妒心理,人可能随时会变成破坏者,使人产生出嫉妒心态的刺激是无所不在的。

说句题外话,暴力行为一旦在出现在校园,校方就有一定责任,可能是因为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力不到位,但更重要的是事件处理得不及时与不公平,可导致学生因一些小事出现摩擦。

有时候学校老师采用的体罚、心罚手段是破坏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的导火索。因为年龄尚小,心智发育不完全,学生情绪控制能力一旦失控,就容易产生暴力行为。现在国家已经通过法律规范来加强治理,劝喜欢欺负弱小、围殴同学或爱收取保护费的“问题学生”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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